转发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7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的通知
日期:2017-11-08 15:56:30  发布人:jxky  浏览量:0

各高等学校:

为加强我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与海南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共同组织2017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我省高校专职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和实际工作的人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优先

(二)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三)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另一个项目的申请。

(四)历年立项未结题和被撤销的海南省社科规划课题、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3年内不能再申报此类项目。

(五)在其他部门立项或已申请立项的项目不能再重复申报此类项目

三、项目类别

本项目为省级专项课题,分为一般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种类别。

四、申报立项与资助

本项目由个人自愿申报、学校审核推荐,经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省教育厅资格审核后,共同组织专家评审立项

2017拟立一般项目25每项资助2万元)、“自筹经费项目”10所有项目由申报人所在高校按每个项目1万元提供配套研究经费。

五、研究期限、成果与结项

研究期限为1—2年。

研究成果为系列论文、专著、研究报告(任选其一)。

结项方法原则上参照《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六、材料报送

(一)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二)项目实行网申报(申报网址:海南省高等教育网http://124.225.62.14 ),网申报须在20171120日前完成

(三)除网申报外,申请人还需提交相关纸质申报材料,填写《2017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四)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对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组织校学术委员会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初审,严格把关并签署意见。

(五)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将纸质《申请书》一式1份、《2017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1份于2017112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446室)。

联系人:王昌纯;电话:65389935邮箱:szc446@126.com。

 

附件:1.2017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

       指南

      2.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申请书

      3.2017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

        申报汇总表

 琼社科[2017]120号(2合).doc

 

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海南省教育厅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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