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和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2-10 15:02:23 发布人:jxky 浏览量:0
各高等院校:
为做好2020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已立项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
二、结题要求
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项目结题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申报者需登陆海南省高校研究项目全程管理系统(124.225.62.14)的结题申报平台提交《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及相应研究成果,无法上传的实物、专著等材料可用图片或扫描件(封面及目录即可)等文件格式上传。
(二)申报者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提交:
1.项目《申请评审书》、批准项目文件复印件、《中期检查报告书》、《结题报告书》、《变更申请表》各1份;
2.项目成果主件和必要的附件1套(包括奖励证书,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用、推广、应用介绍等);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报告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保证科研经费使用方面的合理性和效率);
4.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必要的其它材料。
(三)《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一式一份。
四、提交说明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8日,纸质材料请于2021年1月13日前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417室。
五、其他要求
(一)已到结题期限仍未结题,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按撤项处理,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同类课题。
(二)各高校相关管理部门要认真核实材料,把好质量关,确保结题顺利。
联系人:梁 俊,联系电话:65339364。
海南省教育厅
2020年12月9日
- 上一篇: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关于...
- 下一篇:转发海南省教育厅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