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发挥我省高校在科技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8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自然科学(理、工、农、医)和人文与社会科学。
二、项目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我省高等学校在职教师、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申请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申报时年龄不超过60岁;
(三)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另一个项目的申请;
(四)历年立项未结题和被撤项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自撤项发文之日起3年内)不能再申报此类项目;
(五)己在其他部门申请立项或已立项的项目不能再重复申报此类项目;
(六)申请人只能从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科学研究项目中选择一类进行申报。
三、项目层次、立项、申报数额
2018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层次,申请人只可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评审时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分开评审,重点项目落选将不参与一般项目评审。
2018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拟立项100项,其中重点项目20项,一般项目80项。
各校项目申报采取限额推荐的方式进行,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报推荐数额由学校统筹,各校推荐项目数额如下:
(一)本科高校
海南大学 35项(其中热带农林学院不少于5项)
海南师范大学 25项
海南医学院 25项(其中附属第一医院5项,附属
第二医院4项)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15项
三亚学院 10项
海口经济学院 10项
琼台师范学院 8项
(二)成人高校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 5项
(三)高职院校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6项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6项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5项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5项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5项
三亚城市职业学院 3项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 4项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4项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5项
三亚理工职业学院 4项
海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2项
三亚中瑞酒店管理职业学院 2项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需严格按照指南(详见附件)进行,指南外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
(二)各校申报项目须兼顾不同层次、科类、成果形式;
(三)所报项目要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发展的12大产业,鼓励跨学科、交叉学科研究。
五、项目申报程序
(一)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二)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网址:海南省高等教育网xm.hngjc.cn,网上申报须在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
(三)除网上申报外,项目申请人还需提交相关纸质申报材料,填写《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可从海南省高等教育网下载);
(四)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根据项目类型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校学术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对申报项目签署意见;
(五)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将纸质《申请书》一式1份、在线打印《2018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并加盖公章于2017年11月6日前报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417室)。
联系人:梁俊,联系电话:65339364。
六、项目评审
项目评审时间拟定于2017年12月进行,评审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经专家评审拟同意立项的项目,由省教育厅审核后发文公布。
七、其他要求
(一)各高校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要广泛动员、严格把关,做好形式审查,充分发挥校学术委员会的作用,严格把关,做到宁缺勿滥;
(二)项目申请人要认真填写《申请书》,不按规定填写的,不予受理;
(三)我厅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书》;
(四)获得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2-3年,研究开始时间统一写成2018年1月;
(五)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附件:琼教高162.rar
海南省教育厅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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